这些新规已在我市正式推行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21
《这些新规已在我市正式推行》由石家庄大正驾校于2020年11月21日整理发布:一、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内地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港澳
《这些新规已在我市正式推行》由石家庄大正驾校于2020年11月21日整理发布:
一、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内地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市级车管分所、县级车管所申请办理初次申领、增驾业务。
推行首日,办理摩托车一证通考业务3笔。
△考领摩托车驾驶证
二、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检验车辆、提取纸质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全市18个县级车管所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推行首日,办理摩托车转籍业务1笔。
△摩托车转籍查验车辆环节
三、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在石家庄市收购车辆的,可以在市级车管分所、县级车管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推行首日,办理二手车出口临牌4笔。
四、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1、扩大免检范围
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纳入免检范围。
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2、优化检验周期
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
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新措施推行后,我市34782辆(7-9年)机动车享受免检便利。
五、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但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石家庄市此项业务统一在石家庄市车辆管理所第三分所办理(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三环外永寺路9号)。
推行首日,办理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驾驶证业务2笔。
△70周岁以上人员做“三力”测试
△“三力”测试通过,成功受理报名驾考
六、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1、降低申请年龄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
2、优化增驾条件
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调整为2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调整为3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驾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调整为2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调整为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推行首日,办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领业务4笔。
七、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属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仍适用原规定。
目前,交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就扩大体检医院范围进行对接,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届时,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体检将更加方便快捷。
八、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共用车辆。
为更好服务广大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公安部升级优化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个人网上查询、下载等业务。请广大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积极主动申请备案注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有关备案注册和服务功能介绍如下:
一、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1、道路运输企业申请备案注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未备案注册的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货运和危险品道路运输等道路运输企业申请备案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企业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同时,还应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及企业电子邮箱和办公电话号码。到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地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备案注册。
2、服务范围与功能。道路运输企业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后,可以查询本企业名下机动车的基本信息与状态、车辆检验有效期及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聘用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累积记分、驾驶证有效期等信息,以及推送给企业的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通报抄告、通知公告等信息,便于运输企业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企业运营安全风险,实现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凭证电子化。
二、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1、驾驶人申请注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驾驶人可通过手机下载注册“交管12123”APP。
2、服务范围与功能。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除可以实现查询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违法和驾驶证记分状态等基本信息外,还可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当前及最近连续三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租车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不需要再打印、提交交通安全记录纸质凭证。